(记者 李朝涛) 轰动一时的从化法院法警在英德执行遭遇暴力抗法事件,终于得到依法处理——昨日,英德市人民法院判决:组织及参与对法警实施侵害的被告人周结西、邓光钦,分别以妨碍公务罪获刑二年,缓刑三年;并赔偿原告从化市法院及6名受伤法警约15000元的经济损失。
股东怕受损失决心聚众闹事
事件发生后,曾一度有人认为是法院违法执行引起的警民冲突。法院查明:2006年8月29日下午,从化法院的工作人员到英东公司执行扣押工作。当晚19时许,英东公司负责管理生产的厂长打电话给该公司股东之一周结西,称从化法院要拉走厂里的全部钢材。
得知这一情况后,周结西认为如果任由从化法院将全部钢材拉走的话,不但钢厂要停产倒闭,自己也要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。于是周就私自打电话给其家乡英德市青塘镇周屋村的周景西(现已死亡),称他的钢厂欠“从化佬”的钱,现“从化佬”来了十多二十人在厂里要拉钢材走,要求周景西找些家乡的人来钢厂帮忙,要是“从化佬”依约只拉两车钢材就给他们走,要是不止两车就不要放他们走。
趁着场面混乱保安推倒法警
周景西听后,便在周屋村组织了村民共十余人,包乘公交车赶到英东公司厂区,下车往厂区门口的空坪处走去,趁该处有部分不认识的人与从化法院法警发生争吵之际,从地上拾起石块、砖头等物,高声喊叫“打死他”、“打死法警”等恐吓威胁性语言。在周景西等人煽动下,现场进一步发展至推搡打斗,从而阻碍了从化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。
英东公司保安员邓光钦在现场目睹从化法院的法警查扣钢材后,心怀不满,趁场面混乱时用手推倒其中一名正在执行公务的法警。
事件造成从化法院法警唐海华受轻伤,法警陈伟锋等7人受轻微伤,一辆警车的车身玻璃被打烂。
事件发生后,广东省、广州市有关领导作出批示,要求查清事实,严惩凶手,依法、妥善处理案件。今年7月16日,英德市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,对周结西、邓光钦提起公诉。从化市法院及6名伤情较重的法警也向英德市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要求被告人公开赔礼道歉及赔偿相应的经济和精神损失。

